河南: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

作者:时峥 编辑: 时间:2015-06-02 点击数: 责任编辑:


为吸引人才、用好人才,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,包括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就业,每年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,博士选调生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,硕士选调生可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,不涉及国家安全项目全部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选拔项目承担者等,以期建立吸引人才的“绿色通道”。

  河南省承诺,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就业。省外来豫工作的人才,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。依据《公务员法》和河南省有关规定,根据工作需要,省级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生,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在编制限额内接收全日制博士生、硕士生,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按特殊职位考录,依据德才条件,可分别享受副处级和正科级工资、福利待遇。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生、硕士生,可以不受编制限制,专业技术职务可直接聘任。

  近年来,河南省每年都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,本科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,工作满3年、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,一般安排副科级职位;硕士选调生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,有条件的安排乡(镇)党政副职,工作满3年后,表现优秀的,及时提拔担任乡(镇)党政正职;博士选调生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。河南省每年还选派1000名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开展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从事扶贫开发工作,争取用3~5年时间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。

 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,年薪不低于20万元,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,河南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,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10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。对引进的国家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第一、二层次的人才,年薪不低于10万元。省级特聘教授在聘任期内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年岗位津贴,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,河南省财政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,并根据项目情况给予2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经费。河南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设立特聘专家岗位,特岗特薪。对特殊岗位实行终身教授、终身研究员制度。

  河南省还通过各种政策规定,以期用良好的创业平台集聚人才。省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、科技攻关项目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,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,全部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,选拔项目承担者。同时利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、高校博士后流动站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实验基地、软件产业园、大学科技园、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研发基地集聚人才。河南省还制定了引进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的“回归计划”,加大了对回国留学人员的引进、资助经费投入。今年,河南省计划引进200名海外高层次紧缺专业留学人才来豫或回豫创业。在国(境)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人才到河南工作,进省直党政机关不受编制、职数限制,依据德才条件,可安排正处级职位。

  河南省鼓励国内外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,通过兼职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入股、技术承包、合作研究、培训讲学、学术休假、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为该省服务。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、项目聘用、人才派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引智。对通过柔性流动为河南服务的国内外人才,河南实行“人才居住证”制度,在职称聘任、相关奖励、子女入学、家属就业、社会福利等方面与当地人才享有同等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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