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

作者: 编辑:杨开云 时间:2021-04-22 点击数: 责任编辑:杨开云

我校 2021 年春季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。请入围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做 好备考: 一、 阅读学校及院系相关通知,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(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)“政策法规”栏 目提前学习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与《清华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 考场规则》,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。 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可能包括网络远程面试、网络远程笔试、网络远程机考、提交附加材 料等。考生应认真阅读院系通知,了解本院系/专业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。 二、 做好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院系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,提前安装指定软件,并按 院系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。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,即需要 2 部带摄像头的设备,手机或电脑均可。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,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 在视频画面正中间。另一台设备从考生背面拍摄,保证考生头肩部、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 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。为避免来电及手机闹钟干扰复试,强烈建议正面拍摄设备使用电脑。 建议两路信号采用不同的网络,例如一路用 Wi-Fi,一路用 4G/5G 移动通信。如使用手机等 移动设备,请根据院系安排的候场时间和复试时间总长度,提前购买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动 设备电量充足。请考生提前按院系要求做好准备,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。如有困难, 及时向院系反映,做好沟通。 三、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诚信承诺书宣读 考生应按院系通知要求时间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形式,连线院系教务老师进行网络远程 资格审查。部分院系网络远程资格审查与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环节合并,以院系安排为准。 网络远程资格审查前一般应备齐以下材料(但不限于以下范围,以院系通知为准): (1)准考证; (2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(正反面); (3)考生自述(包括政治表现、外语水平、业务和科研能力、研究计划); 2 (4)学历学位证书(应届生提供学生证)原件及复印件; (5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红章)。 以上材料(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除外)应按院系要求提交院系教学办。不论是否录取,所 交材料(含成绩单)一律不予退还。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。 按院系要求以网络远程方式宣读《清华大学 2021 年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》承 诺诚信应试,院系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。 四、 缴纳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网上缴费平台(yz.tsinghua.edu.cn)完成复试费缴费,费 用标准为 100 元。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,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。已经缴纳复试费 的考生,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。 五、 网络远程复试 按照《清华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》及院系相关要求参加复试。 六、 录取相关规定 1、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院系专业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。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 成绩之和,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并在各院系网站公布,各院系对参 加复试的考生分类别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。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, 择优选拔。 2、复试中,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;同等学力 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,视为复试不合格,均不予录取。 3、申请调剂的考生,初试科目应与接收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初试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应与接收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。 4、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(MBA)、公共管理(MPA)、工程管理、会计硕士的考生 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四个专业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(非法 学)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 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,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 业学位。单考生不得调剂。 5、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的考生,如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院系专业普通计划 考生入围复试的成绩要求,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。 3 七、 其他说明 1、凡弄虚作假、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、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,我校将取消录取 资格,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考生须承诺学历、学位证书、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 性,存在学术道德、专业伦理、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,一经查实,取消考试、录取或学习 资格。 2、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、网站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 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、文件和消息,均视为送达,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。 3、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,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对所有 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 4、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,可自行联系外校调剂单位。未达到国家 复试分数线的统考、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。 八、 咨询、申诉及监督 1、信息查询: 复试、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院系网站查询,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 布招生信息。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: http://yz.tsinghua.edu.cn 2、申诉: 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,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,院系应当受 理并予以答复。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,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。 3、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: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: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,邮政编码:100084 电话: 010-62782192,传真: 010-62770325 咨询电子邮件:yjszb@mail.tsinghua.edu.cn 申诉电子邮件:yanzhaoban@mail.tsinghua.edu.cn 各院系电话可查询招生简章或拨打清华大学查号台:6279300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(010-8283745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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